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烟草制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店铺名称
毕节市辣知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雪梅
联系电话
17608519239
店铺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双树社区朱家湾拆迁安置新村171号商铺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